晚上, 大家听说孔雀翎真能卖钱, 都惊喜不已。
“早说我就不扔了。”一想起成堆的钱被自个儿倒粪坑里,乔大花真是悔得肠子都青了。
捶胸顿足。
伯娘拿手电筒去圈里, 捡几根出来,放电灯下仔细打量。那翠绿的“眼睛”有四五厘米大,比白天店里见的大多了。
说明养得好。
这东西不费粮食, 不像小花,雷打不动每日半斤玉米面, 孔雀们只要二丫几个牵出门, 山脚下成片的青草, 水嫩清甜,五颜六色的小野果,吃了就地解决大小便。
陈家坪气候得天独厚,别的地儿冰天雪地,寒风刺骨, 陈家坪除早晚温度低些,太阳一出来热得只能穿短袖, 山林黄绿相间, 仿佛一副别致的油画。
待得越久, 越喜欢这儿。
上辈子也不知是怎么想的, 削尖脑袋就想进城, 宁愿在城里住鸽子笼吸雾霾也不回家真傻。
“雨桐笑啥呢”
“想啥美事,笑得这么开心。”伯娘在她脑袋上揉揉,“诶, 咋头发也好了大梅快来看看。”
大梅和雨桐都从小头发枯黄,发量稀少,还特容易断。大梅是遗传自伯娘,雨桐却是没吃过母乳,根子不好。
大梅摸了一把,又在灯下看了看,“还真是,妹咋护理的”
“就跟以前一样。”这年代洗头还用洗衣粉,城里人才用洗发香波。雨桐因为上辈子就不怎么在意这些,重生半年多了还在用洗衣粉。
大梅不信,妹妹现在的头发又黑又亮,软还是一样软,但却不容易断,发量至少增加了一倍。
秃头少女表示十分羡慕。
大丫也有样学样,羡慕地摸着她头发,“我姐真好,真漂亮。”
“漂酿,嘻嘻。”
林雨桐惭愧,虽然自己是漂亮不少,可在几个表妹面前,这都不算啥。舅舅是长得好,可几个闺女不怎么像他。舅妈要说漂亮,也不算顶漂亮,可几个闺女都出类拔萃,已经突破基因天花板了。
“伯娘,是不是父亲和母亲的距离隔得越远,生下的小孩就越漂亮”
“是有这说法,你没看电视上的混血小孩儿,隔着几片大洋半个地球呢。”
林雨桐由衷的羡慕,“那舅舅和舅妈一定隔很远,舅妈肯定不是咱们这一带的。”
“噗嗤小嘴可真甜。”伯娘在她脸颊上轻拧一把。
雨桐娇嫩的肌肤被刮得不舒服,一直忍着,趁她不注意时才发现,伯娘整个手掌都皲裂了。纵横交错的裂口发红,像一片干涸的土地。虎口的裂口最大,还在流血。
她轻轻试探着碰了下。
“傻丫头,不疼,每年都这样,过完冬天就好了。”
大梅也心疼道“可往年都没这么严重。”
估摸着还是跟盖房子有关。虽说女人留家做饭,可婆婆和亲妈都年纪大了,伯娘不舍得让她们劳累,将伺候猪鸡和做饭的轻活让给她们,自个儿跟着男人拌砂灰,挑混凝土。水泥腐蚀下,皲裂伤口越来越大。
“伯娘明天别干活了,咱去医院看看。”
阳子和大梅也跟着劝,他们常年在外,看到母亲手伤成这样,眼泪都快下来了。
“不干活哪成,请外人还得花钱,放心,男人能干的我也能。”
大伯难得的强势一回,瞪了她一眼,“说啥呢,不缺那几块钱。”
大家说着,谁也没注意。几分钟后,舅妈端着一个小碗,慢慢试探着走过来,“痛。”
众人一愣,碗里是两段新鲜的芦荟叶子。气候好,冬天也不枯萎,绿油油的喜人。
张灵坤搂住她,让她别害怕,这些都是家人。还温声道“一一是关心姐姐吗但这个不甜,不能吃哦。”铁骨柔情,恨不得让人溺在其中。
一一却摇头,指着张灵芝的手,“痛。”
张灵坤非常耐心的又解释一遍,她依然坚持着。
还是林雨桐反应过来,“舅妈是说可以用芦荟擦手,擦过就不痛了吗”
一一的眼神依然没有聚焦,可能永远也不可能再聚焦,头却点了点。
芦荟具有软化皮肤,收敛创口,保湿消炎的功效,确实能擦手,但她怎么会知道这位舅妈真就跟三岁的四丫一样,每天只会吃和玩,一见动画片就挪不动腿。
家里人也不图她能干啥活,只要别出门被拐了就行。在家好吃好喝养着,一句重话舍不得说她。
雨桐是佩服外公外婆的。
自从他们搬来陈家坪,舅舅高大帅气,又会打猎,为人处世也可圈可点,看上他的女人不少。不止有嫩寡妇,还有云英未嫁的大姑娘。
甚至有长舌妇旁敲侧击,说什么舅妈又笨又傻,还生不出儿子,养着干嘛重新找个更好的,还能得岳父岳母助力,日子只会越过越好。
雨桐本以为,注重“传宗接代”观念的外婆,怕是会心动。
谁知她不止没心动,还义正言辞放出话去,儿子不生了,有五个孙女就够了。儿媳妇虽然傻,可从未嫌弃过自家儿子,他们也不能干端起碗吃饭,放下碗骂娘的事儿。
“痛,擦擦。”舅妈的声音把雨桐深思拉回来。
大梅已经帮妈妈把手洗干净,消毒好,雨桐掰开芦荟片,将有粘液的地方轻轻摸在她手上。
一个抱着手,一个轻轻擦,擦完还在四周揉按一会儿。
张灵芝眼眶发酸,一个劲说自己养了两个好闺女。
***
待所有人都回房睡觉,雨桐还在琢磨。舅妈到底是什么人如果是天生痴傻,怎么会知道用芦荟擦手毕竟,早上才告诉她辣椒很辣,吃了肚肚会痛,晚上她又能傻乎乎吃一勺辣椒。
辣到胃痛拉肚子都没能让她记住,除非有些事是骨子里就知道的。
她现在的口音已经被当地同化,听不出来自哪儿。
“不去睡觉想什么呢”张灵坤肩上扛着一条白毛巾,刚洗完脸。
雨桐犹豫一下,“舅,能不能问你个事儿”
“嗯。”
“我舅妈她你们以前是不是认识呀”
灵坤手下一顿,看向繁星点点的夜空,“是。”
“那舅妈怎么会生病”她没用“变傻”,总觉着太戳心窝子。
张灵坤手背上青筋爆起,看着黑洞洞的门口,院里灯一关,那儿就像一张血盆大口,看不清獠牙,闻得见血腥味,稍有不慎,便是万劫不复。生活何尝不是如此表面风平浪静国泰民安,实际却是无数年轻的生命在咬牙负重。
如果不是为了找他,一一现在该退伍了,回到城市,有一份光鲜体面的工作,嫁一个温柔体贴的男人,生一对聪明漂亮的孩子。
她的人生,本不该如此。
遇到他,便是最大的错。
“舅舅”
“嗯,你说什么”
雨桐心知他还是有事藏在心底,“我问舅舅知不知道舅妈家是哪儿的,他们知不知道舅妈在这儿。”
“你放心,我在想办法。”
雨桐心内有无数个疑问,可能是舅舅人好,她胆子也大,“那我舅妈想不想她家里人”
想。
怎么会不想,世上哪个孩子不想爹娘
以前刚到部队,她整天娇滴滴的,跑个一公里都要哭。野外训练时在草丛里趴得久了,被虫子咬了,也要哭。夜里想家想到睡不着,还是哭。
招进来时是文艺兵,结果拉筋疼得快哭死过去,唱歌吊嗓子痛得几天说不出话。算了,那去医疗队吧。
谁知一见血就晕,看见针头就掉眼泪,连三岁小孩儿都不如。
好吧,那去炊事班总行吧掌不动勺,淘米洗菜没啥技术含量总行了吧
可她还是受不了。
整个连队,谁都知道她是个爱哭鬼,娇气包。领导一提起她就头大,她爸说扔来锻炼锻炼,可她啥也不会干,又不能真把她扔回去。
但就是这样不受人待见的爱哭鬼,在他伤了腿动不了时,衣不解带给他端屎端尿,每天笑眯眯问他想吃啥,她抬两个饭缸去食堂打,挤回来的时候,排骨汤已经洒了一半。
还红着眼圈让他快喝。
当时他就觉着,这女孩并非别人说的那样。她只是一个被惯坏的小姑娘,受不得委屈,但凡是交给她的任务,就算是哭着也要干完。
他的照顾,让离家千里的她倍感温暖。他的幽默风趣,见识不俗,让她喜笑颜开。养伤三个月,俩人慢慢熟悉起来,她居然说要嫁给他。
二十七岁的张灵坤被吓坏了。
他从未经历过感情,姐姐姐夫也是媒人介绍见一面就结婚,在他的意识里,不知男女之情是什么样。但可以肯定的,他只是把她当小妹妹。
而且,她虽从未说过,但从言行举止不难看出,出身该是非富即贵。贫穷农家子的他如何消受得起他更怕她的言论只是一时兴起,稀里糊涂,自己也搞不懂自己要的是什么。
婚姻大事不是闹着玩儿的。
所以,他跑了。
主动申请去执行最艰巨的任务。他知道危险,知道家里父母的期盼,知道任务不是非他不可。
可他还是去了。也许,离开一段时间,她就会忘了自己。
那次的任务跟以往无数次一样,获取目标信息后,找好隐蔽点,测算风速和距离,找到至少三个狙击点,等待机会。枪对他来说,已经成了身体的一部分,闭着眼睛,光听风声他就能命中一百米外移动目标。
十六岁就来当兵,现在年纪大了,家里催婚,部队编制也有所调整,他寻思着明年提转业的事。最好能转回地方,离家近,照顾爹娘也方便。
后来,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俘的,只记得胸前一痛,来不及测风速估算弹道,来不及隐蔽,人就昏过去了。
醒来的时候,两个大胡子敌人正在拷问边防部署,胸前的血止住了,但弹头还未取出,随时都有感染的风险。只要他说出他们想听的话,他可以立马接受治疗,甚至可以回家。
当然,这是不可能的。
进部队第一天,“忠诚”两个字就刻在骨子里。
硬扛了四十多个小时,敌人还是给他做了手术。他活着更有用。
其间半年多,被关在黑牢里,分不清白天黑夜,所有听过的没听过的酷刑都尝试过数遍,痛到极致时他也想一死了之。但敌人没有给他这个机会。
后来,另一个队友也被俘了。
他才知道,这半年里,有个女孩一直在找他。死亡抚恤金都发到家了,她依然坚信他还活着。
原来,娇气包坚强起来,连他都汗颜。
作者有话要说晚上还有第三更,可能会很晚